
参展规则
一. 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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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会布展、撤展期间的标准和公共区的清洁工作邮组委会负责, 特装展位的清洁邮参展商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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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装展位的参展商在撤展时需要将展架或装修材料一并撤离民声, 所有垃圾不得丢弃于展馆及周边范围, 请展商自行处理或将垃圾运至“深圳市清水河下坪填埋场”处理, 填埋场电话:82437423, 否则, 组委会将会向参展商追讨因此产生的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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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将特装展位的参展商收取清洁押金。 收费标准为:展位面积100平方米以下2000元;特装展位参展商在撤展时, 须将展位内的装修材料一并撤除, 并清理干净, 展馆确认后并开具“清洁确认单”, 方可退回清洁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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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盒严禁带入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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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需要回收的纸箱、木箱等物品, 请放在展位内自行保管, 如需要寄存请联系展馆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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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展场进行喷涂作业及漆地面, 如污染展场地面及公共地毯, 邮参展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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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专用地毯胶固定地毯或其它地面装饰物;禁止使用任何损坏或污染地面的其他粘贴刘, 禁止在地面上打钉;使用沙子、泥土、草皮等材料装饰地面, 地面上必须先铺上一层防漏铺垫物, 确保不污染地面。 否则造成地面损坏或污染者, 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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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将尽力做好展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证展馆的安全与秩序。 安全保卫工作包括设置门卫、展馆巡查、装饰清场、消防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及夜间对展馆外围的定时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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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展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目的在于威慑及预防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并非万无一失的手段, 各参展商同样应该提高防范措施。 组委会对一切由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物品遗失和损害, 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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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展馆的安全与秩序, 展览期间所有展品及物品末经组委会许可, 不得随意搬进或搬出展馆。
三.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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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提供馆内的整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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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电源接驳需经组委会指定承建商执行。 参展商不允许使用自备电器连接展馆的电线, 否则组委会将切断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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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有权切断所有被视为有危险性的电源, 拆除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的用电装置。
四.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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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须按“展会日程表”所通知时间进行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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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须按“第一章”展会说明的规定进行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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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员在展览会期间须佩戴由组委会派发的参展证, 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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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员、参观人员须爱护展馆的公共设施及物品, 损坏者自行赔偿。 禁止在展馆的那条结构敲钉或打洞, 如地板、墙、柱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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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经组委会允许, 不得擅自在展馆内摄影或拍照。














